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1. 甚麼是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能者多付」原則,政府建議對應課差餉租值(「差餉租值」)超過550,000元(相當於月租約46,000元)的住宅物業單位採用較高的差餉徵收率;首550,000元的差餉租值按5%徵收差餉,其後250,000元的差餉租值按8%徵收,而超出800,000元的差餉租值部分會按12%徵收。
差餉租值為550,000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單位不受影響,會繼續按照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5%徵收差餉。
2. 何時開始實施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待有關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將於2025年1至3月季度開始實施,而受影響的住宅物業單位須於同季開始繳納累進差餉。
3. 如何知悉我的物業會否納入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
市民可瀏覽本署網頁查閱有關累進差餉制度詳情。2024-25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差餉租值」)已顯示於2024年4至6月季度的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
如住宅物業單位的2024-25年度差餉租值超過550,000元,而有關法例修訂建議如獲得通過,相關差餉繳納人須於2024-25年度的第4季(即2025年1至3月)起繳付累進差餉。
本署亦已於2024年4月就差餉租值超過550,000元的住宅物業單位,向差餉繳納人發出個別通知書,告知他們在實施上述制度後或須繳付更多差餉。至於往後年度是否須繳付累進差餉,則視乎該住宅物業單位在有關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是否高於550,000元。
4. 如何計算住宅物業應繳累進差餉款額?
應課差餉租值(「差餉租值」)為550,000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單位,差餉一如現時按差餉租值5%徵收。
至於差餉租值超過550,000元的住宅物業單位,首550,000元差餉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250,000元的差餉租值按8%徵收,超出800,000元的差餉租值部分會按12%徵收。
待有關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2025年1至3月季度的應繳累進差餉款額會在該季度的徵收通知書上顯示。市民亦可使用本署網頁的「差餉及地租計算機」,估算最近三個估價年度的應繳差餉(包括累進差餉(如適用))及地租款額。有關應繳累進差餉款額的計算方法,請參閱以下示例:
例子1:全年應課差餉租值為480,000元的住宅物業
住宅物業的 全年應課差餉租值 [A] |
差餉徵收 百分率 [B] |
計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480,000元 | 5% | 24,000元 | |
另250,000元 | 0元 | 8% | 0元 | |
餘額 | 0元 | 12% | 0元 | |
全年應繳差餉 | 24,000元 | [D = C的總和] | ||
每季應繳差餉 | 6,000元 | [E = D/4] |
例子2:全年應課差餉租值為600,000元的住宅物業
住宅物業的 全年應課差餉租值 [A] |
差餉徵收 百分率 [B] |
計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550,000元 | 5% | 27,500元 | |
另250,000元 | 50,000元 | 8% | 4,000元 | |
餘額 | 0元 | 12% | 0元 | |
全年應繳差餉 | 31,500元 | [D = C的總和] | ||
每季應繳差餉 | 7,875元 | [E = D/4] |
例子3:全年應課差餉租值為1,200,000元的住宅物業
住宅物業的 全年應課差餉租值 [A] |
差餉徵收 百分率 [B] |
計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550,000元 | 5% | 27,500元 | |
另250,000元 | 250,000元 | 8% | 20,000元 | |
餘額 | 400,000元 | 12% | 48,000元 | |
全年應繳差餉 | 95,500元 | [D = C的總和] | ||
每季應繳差餉 | 23,875元 | [E = D/4] |
5. 如何定義住宅物業?
《差餉條例》(第116章)所指的物業單位,為記載於估價冊應予徵收差餉的估價單位。界定物業單位為「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主要取決於其佔用模式和性質,一般是按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上註明的用途分類。本署會因應物業的佔用模式和性質等因素,將完全或主要用作或擬完全或主要用作住宅用途的物業單位歸類為住宅物業。
一般而言,住宅物業包括一般住宅單位、服務式住宅單位、獨立屋等,但不包括酒店、賓館、幼兒中心、兒童院、託兒所、安老院、孤兒院、殘疾人士院舍、青年宿舍、度假營等。
6. 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是否適用於住宅泊車位?
有關住宅物業累進差餉的建議適用於住宅泊車位(包括獨立評估差餉的住宅泊車位)。一般而言,住宅泊車位指在住宅屋苑或綜合物業用作住宅單位所附設的泊車位,但不包括該等屋苑內開放予公眾的收費停車場車位。
7. 甚麼是應課差餉租值?
詳情請瀏覽「我們的服務」下的差餉部分。
8. 我是否可就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如何提出反對?
本署已於2024年4月就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0,000元的住宅物業,向差餉繳納人發出個別通知書,告知他們在實施累進差餉制度後或須繳付更多差餉,並提醒他們如不滿2024-25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可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的法定期內提出反對。本署會按既定機制覆核有效的反對個案。請注意:本署署長無權接納遲交的反對建議書。詳情請瀏覽「我們的服務」下差餉部分有關根據《差餉條例》反對應課差餉租值。
9. 累進差餉制度生效後,首次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是否按新制度計算應繳差餉款額?
由於首次徵收差餉的住宅物業有機會涉及多於一個估價年度的差餉,因此該住宅物業的應繳差餉款額需依據相關估價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及差餉徵收率來計算。若有關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須繳付累進差餉的住宅物業會在2024-25年度的第4季(即2025年1至3月)開始繳納累進差餉。
10. 累進差餉制度生效後,經分攤後各物業單元的應繳差餉款額應如何計算?
差餉是按估價冊內所載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指定百分率(包括累進差餉徵收率(如適用))來徵收。若單一物業單位包含兩個或以上的物業單元,其差餉繳納人可申請將該物業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分攤予各單元,以便有關繳納人可考慮按所分攤應課差餉租值的比例,調定各單元分擔該物業單位應繳差餉的份額。
11. 哪些物業單位獲豁除於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的涵蓋範圍外?
下列住宅物業單位無須按累進差餉制度繳納差餉(即繼續按照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5%繳納差餉)—
- 公共租住房屋單位,即:
- 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公共租住房屋單位;以及
-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坑西邨內的租住房屋單位
- 公營房屋計劃下稱為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的住宅物業單位
- 下列機構所提供的宿舍,而宿舍內相當大部分的住戶設施是設計予佔用該宿舍的不同住戶所共用:
- 註冊非牟利學校(有關宿舍須位於學校註冊證明書指明處所內);
- 《教育條例》(第279章)第2條所列的專上學院;
- 醫院管理局或香港中醫醫院; 以及
- 宗教機構*。
12. 就若干院校、宗教機構及醫院管理局提供的宿舍獲豁除於累進差餉制度外, 如何定義此類宿舍?
此類宿舍一般設有供不同住戶居住的房間,而宿舍內亦有相當大部分的住戶設施(例如廚房設施及衛生設施等)設計供該等不同住戶所共用。
13. 如果我認為我的物業在法例下是可獲豁除於累進差餉制度,我應怎樣申請?
待有關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有關申請詳情將會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