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
1. 什么是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能者多付」原则,政府建议对应课差饷租值(「差饷租值」)超过550,000元(相当于月租约46,000元)的住宅物业单位采用较高的差饷征收率;首550,000元的差饷租值按5%征收差饷,其后250,000元的差饷租值按8%征收,而超出800,000元的差饷租值部分会按12%征收。
差饷租值为550,000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单位不受影响,会继续按照物业应课差饷租值的5%征收差饷。
2. 何时开始实施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
待有关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将于2025年1至3月季度开始实施,而受影响的住宅物业单位须于同季开始缴纳累进差饷。
3. 如何知悉我的物业会否纳入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
市民可浏览本署网页查阅有关累进差饷制度详情。2024-25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差饷租值」)已显示于2024年4至6月季度的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
如住宅物业单位的2024-25年度差饷租值超过550,000元,而有关法例修订建议如获得通过,相关差饷缴纳人须于2024-25年度的第4季(即2025年1至3月)起缴付累进差饷。
本署亦已于2024年4月就差饷租值超过550,000元的住宅物业单位,向差饷缴纳人发出个别通知书,告知他们在实施上述制度后或须缴付更多差饷。至于往后年度是否须缴付累进差饷,则视乎该住宅物业单位在有关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是否高于550,000元。
4. 如何计算住宅物业应缴累进差饷款额?
应课差饷租值(「差饷租值」)为550,000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单位,差饷一如现时按差饷租值5%征收。
至于差饷租值超过550,000元的住宅物业单位,首550,000元差饷租值同样按5%征收差饷,其后250,000元的差饷租值按8%征收,超出800,000元的差饷租值部分会按12%征收。
待有关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2025年1至3月季度的应缴累进差饷款额会在该季度的征收通知书上显示。市民亦可使用本署网页的「差饷及地租计算机」,估算最近三个估价年度的应缴差饷(包括累进差饷(如适用))及地租款额。有关应缴累进差饷款额的计算方法,请参阅以下示例:
例子1:全年应课差饷租值为480,000元的住宅物业
住宅物业的 全年应课差饷租值 [A] |
差饷征收 百分率 [B] |
计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480,000元 | 5% | 24,000元 | |
另250,000元 | 0元 | 8% | 0元 | |
余额 | 0元 | 12% | 0元 | |
全年应缴差饷 | 24,000元 | [D = C的总和] | ||
每季应缴差饷 | 6,000元 | [E = D/4] |
例子2:全年应课差饷租值为600,000元的住宅物业
住宅物业的 全年应课差饷租值 [A] |
差饷征收 百分率 [B] |
计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550,000元 | 5% | 27,500元 | |
另250,000元 | 50,000元 | 8% | 4,000元 | |
余额 | 0元 | 12% | 0元 | |
全年应缴差饷 | 31,500元 | [D = C的总和] | ||
每季应缴差饷 | 7,875元 | [E = D/4] |
例子3:全年应课差饷租值为1,200,000元的住宅物业
住宅物业的 全年应课差饷租值 [A] |
差饷征收 百分率 [B] |
计算 [C = A x B] |
||
---|---|---|---|---|
首550,000元 | 550,000元 | 5% | 27,500元 | |
另250,000元 | 250,000元 | 8% | 20,000元 | |
余额 | 400,000元 | 12% | 48,000元 | |
全年应缴差饷 | 95,500元 | [D = C的总和] | ||
每季应缴差饷 | 23,875元 | [E = D/4] |
5. 如何定义住宅物业?
《差饷条例》(第116章)所指的物业单位,为记载于估价册应予征收差饷的估价单位。界定物业单位为「住宅物业」或「非住宅物业」主要取决于其占用模式和性质,一般是按占用许可证(俗称入伙纸)上注明的用途分类。本署会因应物业的占用模式和性质等因素,将完全或主要用作或拟完全或主要用作住宅用途的物业单位归类为住宅物业。
一般而言,住宅物业包括一般住宅单位、服务式住宅单位、独立屋等,但不包括酒店、宾馆、幼儿中心、儿童院、托儿所、安老院、孤儿院、残疾人士院舍、青年宿舍、度假营等。
6. 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是否适用于住宅泊车位?
有关住宅物业累进差饷的建议适用于住宅泊车位(包括独立评估差饷的住宅泊车位)。一般而言,住宅泊车位指在住宅屋苑或综合物业用作住宅单位所附设的泊车位,但不包括该等屋苑内开放予公众的收费停车场车位。
7. 什么是应课差饷租值?
详情请浏览「我们的服务」下的差饷部分。
8. 我是否可就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提出反对?如何提出反对?
本署已于2024年4月就应课差饷租值超过550,000元的住宅物业,向差饷缴纳人发出个别通知书,告知他们在实施累进差饷制度后或须缴付更多差饷,并提醒他们如不满2024-25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可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的法定期内提出反对。本署会按既定机制覆核有效的反对个案。请注意:本署署长无权接纳迟交的反对建议书。详情请浏览「我们的服务」下差饷部分有关根据《差饷条例》反对应课差饷租值。
9. 累进差饷制度生效后,首次征收差饷的住宅物业是否按新制度计算应缴差饷款额?
由于首次征收差饷的住宅物业有机会涉及多于一个估价年度的差饷,因此该住宅物业的应缴差饷款额需依据相关估价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及差饷征收率来计算。若有关修订条例草案获得通过,须缴付累进差饷的住宅物业会在2024-25年度的第4季(即2025年1至3月)开始缴纳累进差饷。
10. 累进差饷制度生效后,经分摊后各物业单元的应缴差饷款额应如何计算?
差饷是按估价册内所载物业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乘以指定百分率(包括累进差饷征收率(如适用))来征收。若单一物业单位包含两个或以上的物业单元,其差饷缴纳人可申请将该物业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分摊予各单元,以便有关缴纳人可考虑按所分摊应课差饷租值的比例,调定各单元分担该物业单位应缴差饷的份额。
11. 哪些物业单位获豁除于住宅物业累进差饷制度的涵盖范围外?
下列住宅物业单位无须按累进差饷制度缴纳差饷(即继续按照物业应课差饷租值的5%缴纳差饷)—
- 公共租住房屋单位,即:
- 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的公共租住房屋单位;以及
- 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提供的大坑西邨内的租住房屋单位
- 公营房屋计划下称为简约公屋或过渡性房屋的住宅物业单位
- 下列机构所提供的宿舍,而宿舍内相当大部分的住户设施是设计予占用该宿舍的不同住户所共用:
- 注册非牟利学校(有关宿舍须位于学校注册证明书指明处所内);
- 《教育条例》(第279章)第2条所列的专上学院;
- 医院管理局或香港中医医院; 以及
- 宗教机构*。
12. 就若干院校、宗教机构及医院管理局提供的宿舍获豁除于累进差饷制度外, 如何定义此类宿舍?
此类宿舍一般设有供不同住户居住的房间,而宿舍内亦有相当大部分的住户设施(例如厨房设施及卫生设施等)设计供该等不同住户所共用。
13. 如果我认为我的物业在法例下是可获豁除于累进差饷制度,我应怎样申请?
待有关修订条例草案通过后,有关申请详情将会适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