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物业详情申报表(表格R1A)常遇见的问题
下列资料旨在解答市民在填写申报表R1A时常遇到的一般问题。如仍有疑问,请拨申报表上所载的查询电话号码与本署联络。
差饷缴纳人的资料
1. 申报表是寄给我的,我以前是有关物业的业主,但现在已售出该物业,我应该怎样做?
请在申报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缴纳人资料」栏内合适的方格中加上「✔」号,并提供新业主的姓名、地址和日间电话(如知悉),然后立即将申报表交回差饷物业估价署。如有其他资料希望同时提交,例如物业售出的日期,请另附纸张列明。
你亦可登入本署网页(www.rvd.gov.hk),或扫描表格上的二维码(只适用于个别物业单位之申报表R1A),以使用电子表格e-R1A申报有关资料。
2. 申报表是寄给我的,我以前是有关物业的租客,但现在已经不是,我应该怎样做?
请在申报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缴纳人资料」栏内合适的方格中加上「✔」号,并提供业主的姓名、地址和日间电话(如知悉),然后立即将申报表交回差饷物业估价署。如有其他资料希望同时提交,请另附纸张列明。
你亦可登入本署网页(www.rvd.gov.hk),或扫描表格上的二维码(只适用于个别物业单位之申报表R1A),以使用电子表格e-R1A申报有关资料。
3. 申报表寄到我的物业,但收件人是前业主/租客,我应该怎样做?
请填写申报表。为安排日后将物业详情申报表及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寄给你,请在申报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缴纳人资料」栏内第2及第3项的方格中加上「✔」号,并提供你的姓名、地址和日间电话。
你亦可登入本署网页(www.rvd.gov.hk),或扫描表格上的二维码(只适用于个别物业单位之申报表R1A),以使用电子表格e-R1A申报有关资料,并可同时更改物业详情申报表收表人及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的资料。
4. 我是差饷缴纳人。在申报表上,我的姓名印错了或我的通讯地址等资料已经更改,我应该怎样做?
请填写申报表。同时,请在申报表「更改收表人及/或缴纳人资料」栏内合适的方格中加上「✔」号,并提供缴纳人正确的姓名及/或通讯地址。
你亦可登入本署网页(www.rvd.gov.hk),或扫描表格上的二维码(只适用于个别物业单位之申报表R1A),以使用电子表格e-R1A申报有关资料,并可同时更改物业详情申报表收表人及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的资料。
物业地址/名称
5. 申报表所指物业的地址或名称不正确,我应该怎样做?
如收件人的姓名正确,请填写申报表,并将物业地址或名称更正。同时,请附函向差饷物业估价署指出须改正的地方。
(此类个案暂未能以电子表格形式递交有关申报表。)
6. 申报表上的物业地址/门牌/大厦名称/楼层跟我惯用的不同,我应该怎样做?
请填写申报表。你如有意见,请附函写上你的意见,然后交回本署跟进。
7. 申报表上列印的物业地址与楼契上记录的地址不同,我是否需要提供楼契上的地址给你们?
请填写申报表。你如有意见,请附函写上你的意见,然后交回本署跟进。
楼契上记录的地址,无论是否与申报表上列印的地址相同,并不会用作差饷及地租评估或征收用途。
8. 为甚么我的物业没有编配门牌号数?
本署负责编配全港物业的门牌号数。若你的物业仍没有正式的门牌号数,你可以书面向本署提出申请。
收不到申报表
9. 我拥有多个物业,但只收到部分物业的物业详情申报表。其他物业的申报表是否寄失或稍后会否寄给我?
如果登记缴纳人并无收到申报表,便可假定不用填写该申报表。
如你有其他物业不久前已租出或更改了使用情况,你可使用本署的电子表格e-R1A提交有关资料。
你亦可发电邮至enquiries@rvd.gov.hk或致电2152 0111向本署索取该等物业的物业详情申报表以填报有关资料。
10. 我知道差饷物业估价署最近向缴纳人派发申报表,但直至现在,我仍未收到我的物业的表格。我应该怎样做?
请参考问题9的答案。
11. 我的物业已经租出,但一直以来没有收到申报表。我应该怎样做?
你可使用本署的电子表格e-R1A提交有关资料。你亦可发电邮至enquiries@rvd.gov.hk或致电2152 0111向本署索取该等物业的物业详情申报表以填报有关资料。
延期交回申报表
12. 有关物业的业主/使用人现时不在香港。我应该怎样处理收到的表格?
申报表可由代理人替业主/物业使用人填写。如没有代理人,而你又想延至有关物业的业主/使用人返抵香港后才填报,便须去信差饷物业估价署,要求将交回申报表的期限押后。这项要求须于申报表的发出日期起计21日内提出,并须说明理由。
你亦可通知业主/使用人,以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上的电子表格e-R1A提交有关资料。
13. 由于我需要时间搜集表格内所须填报的资料,因此未能在21日内交回表格,我应该怎样做?
你必须在表格发出日期起计21日内,去信差饷物业估价署,要求延迟交回表格的期限,并说明理由。
物业已经拆卸
由亲属使用而无须交租的物业
短期租赁
由多个住户使用的物业
17. 我将整个物业同时分租予数位租客,我应该怎样填写这表格?
请在申报表R1A(D)、(N)、(P)及(M)第1栏「全部租出」/R1A(AD)第7栏「租出」的方格内加「✔」号,并在表格内填报各租约的详情。如有需要使用其他纸张填写,请按申报表的格式列明各栏资料。
假如物业分拆不超过9部分出租,你可使用估价署网页上电子表格e-R1A申报有关资料。
车位连同物业一并租出 [R1A(P)第6栏]
物业单位已分间或合并使用 [R1A(D)、(N)及(M)第2栏]
租赁方式 [R1A(D)、(N)及(M)第14栏]
租约 [R1A(D) 第9栏/R1A(M)及(N)第11栏/R1A(P)第8栏]
续租权利 [R1A(D) 第9栏/R1A(M)及(N)第11栏/R1A (P)第8栏]
免租期 [R1A(D) 第11栏/R1A(M)及(N)第12栏]
家庭电器/家具或其他项目 [R1A(D)第12栏]
提前终止租约条款 [R1A(D)、(M)及(N)第13栏]
租金以外缴付的费用 [R1A(D)及(N)第15栏、R1A(M)第16栏、R1A(P)第10栏]
30. 我是业主。由于租约是「全包」的,差饷、管理费和地租全部由我负责缴交。我应如何填写?
请在申报表R1A(D)及(N)第15栏/R1A(M)第16栏/R1A(P)第10栏删去“部份”和在「业主缴付」的方格内加上「✓」号,并注明每月应缴交的管理费。
31. 我是业主。租约注明租金是包括差饷及管理费,但没有说明地租由哪一方缴交。现在租客只缴交租金的数额,地租由我缴交。我应如何填报地租部份?
在这个情况下,地租即是由业主缴付。请在申报表R1A(D)及(N)第15栏/R1A(M)第16栏/R1A(P)第10栏地租项删去 “部份”和在「业主缴付」的方格内加上「✓」号。
32. 我是业主。租约是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及地租的,这些费用全部由租客负责,我应如何填报?
请在申报表R1A(D)及(N)第15栏/R1A(M)第16栏/R1A(P)第10栏删去 “部份”和在 「租客缴付」的方格内加上「✓」号。
租约期内调整租金 [R1A(D)及(N)第8栏、R1A(M)第9栏及R1A(P)第6栏]
现正采取收楼行动
交回申报表
35. 我应该怎样将申报表交回差饷物业估价署?
你可以将填妥的申报表以面交或邮寄方式交回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
你亦可使用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上的电子表格e-R1A提交有关资料。
36. 如我没有差饷物业估价署的回邮信封,我应该怎样将申报表交回差饷物业估价署?
你可以亲身交回或使用一般的信封,将填妥的申报表寄回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
你亦可使用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上的电子表格e-R1A免费提交有关资料。
37. 为何交回申报表的回邮信封不是已付邮费?
这是差饷物业估价署多年以来的一贯做法,市民也普遍接受。
你亦可使用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上的电子表格e-R1A免费提交有关资料。
38. 如果寄回的申报表邮资不足,你们会如何处理?
为确保物业详情申报表能妥善寄到差饷物业估价署,在投寄邮件时请贴上足额邮资。
物业中文地址用简体字
发出申报表的法定权力
40. 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凭什么法律依据向物业的业主或租客发出申报表?
根据《差饷条例》第5条,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有权向任何物业的业主或租客发出申报表,要求他在指定时间内填报有关该物业的资料。
相关法例亦见于《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31条。
41. 我是否有责任填写及交回申报表,又如果呈报的资料有所失实,我会否被惩处?
是。你需正确填写及准时交回申报表,否则有可能会被起诉。任何人士如违反《差饷条例》及《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相关法例(见「答43」),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按有关法例处以罚款。事实上,过往亦有业主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填妥及交回申报表而遭检控及罚款。
请留意申报表首页下方的注意事项。
42. 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凭什么法律依据检控拒绝填写申报表的人士?
根据《差饷条例》第45及46条,任何人士如在申报表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犯罪,可被检控。
相关法例亦见于《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40及41条。
43. 因没有呈报申报表有关资料而遭检控及定罪后的罚款是怎样的?
根据《差饷条例》第45及46条,任何人士如在该申报表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最高第3或第4级罚款,即25,000元或10,000元。相关法例亦见于《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40及41条。
各级别的罚款定额订明于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8附表内。
此外,根据《差饷条例》第47条,因触犯上述两条或其中一条条例而被检控的人士,须另加相等于因而少征收的差饷及/或地租3倍的罚款。相关法例亦见于《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第42条。
44. 过往是否有人士因没有呈报申报表有关资料而遭检控及定罪?
本署有成功检控的个案,被检控定罪人士均被法庭判处罚款。
其他
45. 申报表在什么情况下会发出?
为进行差饷物业估价,本署会按时发出申报表格,以搜集有关物业单位的最新资料。例如在本署准备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或本署的记录显示,有关物业单位的租约已于最近届满,或租金已调整的情况下,即会发出申报表格。
46. 如我的租约是包括多个物业,我应怎样填写申报表?
你可以使用其他纸张填写,列明所有物业的估价编号,及按申报表的格式列明各栏资料。
47. 如我已填报CR109- 新租出或重订协议通知书,我须否再填报申报表?
你是须要填报申报表,因为两份表格是按不同法例订出,各有不同目的和用途。
48. 如有关物业是由多于一位业主拥有,应由谁人负责签署申报表?
所有或其中一位业主皆可签署。
49. 有关物业是由公司拥有,应由谁人负责签署申报表?
应由负责填表的公司负责人签署及盖上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