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主就缴纳差饷 / 地租须注意的事项
1. 我如何得知物业的前业主尚有地租仍未清缴?
2. 我已准时清缴季度差饷及地租,而我的征收差饷及地租通知书上也没有显示有过期未清缴的款额,这是否表示我的物业没有未清缴的差饷或地租?
3. 如物业的前业主尚有地租仍未清缴,政府可以采取什么追讨行动?对现时的业主又会有什么影响?
政府将会采取一切办法,向有关业主追讨欠缴地租。如应收地租一直未有清缴,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香港法例第126章),政府有权重收该物业。请留意,本署在采取重收行动前,会给予受影响业主充足的预先通知时间。
4. 我将要购入一间物业,作为一个新业主,我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所有准业主,特别是买入二手物业的业主,本署极力建议他们在购入物业前,先查核物业的全部差饷和地租帐目,以确定所有帐目已清缴妥当。因为根据《政府土地权(重收及转归补救)条例》(香港法例第 126 章),倘有关物业的地租仍未清缴,包括在转让业权前所积累的所有欠缴地租在内,政府有权重收该物业。你须支付额外费用,方可赎回该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