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宽减
2024 至 2025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24年4月至6月首个季度的差饷可获得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1,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
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有关物业在该季度无须缴付差饷。随后三个季度并无差饷宽减。
2023 至 2024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23年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两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
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有关物业在该季度无须缴付差饷。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22 至 2023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22 年 4月至2023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住宅物业单位首两个季度(2022 年 4月至2022 年 9月)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随后两个季度(2022 年 10月至2023 年 3月)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而非住宅物业单位首两个季度(2022 年 4月至2022 年 9月)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随后两个季度(2022 年 10月至2023 年 3月)的宽减额以每季2,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
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有关物业会获全数宽免该季度的差饷,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21 至 2022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21 年 4月至2022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住宅物业业单位首两个季度(2021 年 4月至2021 年 9月)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随后两个季度(2021 年 10月至2022 年 3月)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而非住宅物业单位首两个季度(2021 年 4月至2021 年 9月)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随后两个季度(2021 年 10月至2022 年 3月)的宽减额以每季2,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
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有关物业会获全数宽免该季度的差饷,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20 至 2021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20 年 4月至2021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住宅物业单位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而非住宅物业单位首两个季度(2020 年 4月至2020 年 9月)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及随后两个季度(2020 年 10月至2021 年 3月)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
政府在2020 年 9月16日宣布向所有非住宅物业提供进一步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于2020 至 21 年 度第3及第4季(即2020 年 10月1日 至 12月31日及2021 年 1月1日 至 3月31日)的差饷宽减上限由1,500元上调 至 5,000元。
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有关物业会获全数宽免该季度的差饷,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9 至 2020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9 年 4月至2020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
财政司司长在2019 年 12月4日宣布向所有非住宅物业提供进一步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于2019 至 2020 年 度第4季(即2020 年 1月1日 至 3月31日)的差饷宽减上限由1,500元上调 至 5,000元。
如物业的季度应缴差饷额较该季度的宽减额低,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其他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8 至 2019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8 年 4月至2019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2,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7 至 2018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7 年 4月至2018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0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6 至 2017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6 年 4月至2017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0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5 至 2016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5 年 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两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
2014 至 2015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4 年 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两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3 至 2014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3 年 4月至2014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2 至 2013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2 年 4月至2013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2,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1 至 2012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1 年 4月至2012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10 至 2011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10 年 4月至2011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有关季度的宽减额会用以抵销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此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2009 至 2010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09 年 4月至6月及7月至9月两个季度的差饷可获得宽减,每个须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有关季度内应缴差饷的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1,5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应缴差饷。
財政司司長在2009 年 5月26日宣布新一輪的紓困措施,其中包括把差餉寬減延長多兩季,即2009 年 10月至12月及2010 年 1月至3月,每個須評估差餉物業的寬減額以每季1,500元為上限。如物業在該季度的應繳差餉額不足1,500元,所有剩餘的寬減額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應繳差餉。
2008 至 2009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08 年 4月至2009 年 3月四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须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有关季度内应缴差饷的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5,0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将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未缴差饷。
2007 至 2008财政年度差饷宽减
2007 年 4月至9月及2008 年 1月至3月三个季度均有差饷宽减,每个须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如应缴差饷的期间不足一季,宽减额会按物业在有关季度内应缴差饷的期间与全季的比例调整。如物业在该季度的应缴差饷额不足5,000元,所有剩余的宽减额将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未缴差饷。
2007/08 至 2023/24财政年度差饷宽减摘要
财政年度 | 差饷宽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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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 | 2024 年 4 月 至 2024 年 6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1,000元为上限。 |
2024 年 7 月 至 2025 年 3 月 | 没有差饷宽减。 | |
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3 月 | 2023 年 4 月 至 2023 年 9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 |
2023 年 10 月 至 2024 年 3 月 | 没有差饷宽减。 | |
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 | 2022 年 4 月 至 2022 年 9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2022 年 10 月 至 2023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000元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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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 | 2021 年 4 月 至 2021 年 9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2021 年 10 月 至 2022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000元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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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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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 | 2019 年 4 月 至 2019 年 12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2020 年 1 月 至 2020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的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每个应缴差饷的非住宅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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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 | |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 | |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000元为上限。 | |
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 | 201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9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 |
2015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3 月 |
没有差饷宽减。 | |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 | 2014 年 4 月 至 2014 年 9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3 月 |
没有差饷宽减。 | |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
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2,500元为上限。 | |
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
2010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 | 每个应缴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 | 每个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1,500元为上限。 | |
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3 月 | 每个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 | 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9 月 | 每个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
2007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2 月 | 没有差饷宽减。 | |
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 | 每个评估差饷物业的宽减额以每季5,000元为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