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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估價主任(公務員職位空缺)


薪酬: 總薪級表第9點(月薪港幣24,38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月薪港幣47,79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 持有香港認可大學/理工學院/工業學院的產業測量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同等學歷(請參閱附註1);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請參閱附註2)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
  3.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附註3)。

修讀上述文憑/高級證書或同等課程的學生,如在2024年夏季(8月前)參加期終考試,亦可申請。倘若入選,須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有關學術資格後方獲聘用。

附註:

  1. 產業測量屬專門領域,而同等學歷必須與產業測量相關,涵蓋如估價和物業管理等範疇。如申請人並無持有同等學歷,其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物業估價主任主要負責測量和調查房地產物業,包括擬備圖則和報告,以及收集和整理與房地產物業有關的資料,作評估差餉、地租和其他用途;協助進行物業估價作評估差餉、地租和其他用途、協助處理有關租用和購置寫字樓和宿舍作政府用途、協助處理物業管理的事宜,以及協助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規定;解答市民查詢,協助處理往來書信,以及管理部門和估價記錄;協助訓練初級技術人員;及執行其他與上述事宜相關的職務。(註:物業估價主任需擔任戶外及室內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有關人員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2.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修業成績表、學歷證明、專業資格、工作證明以及入職條件中所提及的相關文件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聯絡地址。截止申請日期後收到的申請將不予考慮。
  3. 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並確保郵費足夠。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沒有使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或沒有夾附上述(b)項所需文件的申請概不受理。
  4.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上述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列聯絡地址(或電郵至 appointments2@rvd.gov.hk),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5. 面試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你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以及你的電郵戶口能正常地接收郵件。上述空缺的申請人如在2024年10月31日前未獲邀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電郵: appointments2@rvd.gov.hk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差餉物業估價署編制及聘任組。查詢電話:2150 8821。

截止申請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刊登職位的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4年6月28日) 及南華早報(2024年6月29日)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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