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事宜的投訴
投訴渠道
如你要投訴其他人士涉嫌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條例”)的規定,可透過以下途徑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提出:—
郵寄: |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 |
親臨 - 請先致電2150 8303與估價署租務科預約:
估價署租務科辦事處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38樓3816-22室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15分 至 下午6時正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電子郵遞:enquiries@rvd.gov.hk
圖文傳真:2116 4920
電話熱線:2150 8303
投訴可以書面(中文或英文)或口頭形式提出。如投訴人授權其他人士處理他的投訴,投訴人應向估價署提供授權書。
處理投訴程序
估價署在接獲投訴後,會按以下程序處理:—
- 估價署會先向投訴人查詢投訴個案實情及收集有關資料(例如:若投訴「規管租賃」的業主濫收水電費#,估價署會收集包括相關業主要求租客付還水電收費的資料)。如有需要,估價署會實地視察和向被投訴人收集資料。
- 如經調查後認為投訴個案不涉及觸犯條例下的罪行,估價署會向投訴人解釋,並按情況提供免費的諮詢或調解服務。
- 如投訴個案涉及觸犯條例下的罪行,估價署會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並因應實際情況(包括所收集的資料及證據等)就個別個案考慮是否需要採取法律行動。
# 根據《水務設施規例》(第102章,附屬法例A),水務署的註冊用戶只可向其處所的佔用人收回繳交給 該署的水費(適用於分間樓宇單位)。如懷疑有濫收水費情況,市民可向水務署舉報。水務署已在客戶服務熱線2824 5000提供舉報分間樓宇濫收水費的選項。若有關分間單位屬「規管租賃」,租客亦可向估價署作出舉報。
處理租賃事宜(包括「規管租賃」)的投訴流程圖
個人資料
- 投訴人所提供的資料將用於處理有關投訴。除上述用途外,估價署不會將個人資料給予其他人士,除非該些人士獲法例授權而要求取得這些資料。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投訴人有權要求查閱及修正其個人資料。投訴人可以書面向估價署顧客服務主任提出這類要求。地址為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15 樓,或可電郵至 enquiries@rvd.gov.hk。
投訴人注意事項
投訴人請注意以下事項:—
- 須清楚說明投訴事項
- 必須提供有關個人資料(例如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被投訴人的作為或行為的詳情,以及足夠資料以支持投訴人的指稱
- 必須列明是誰作出或從事有關行為(即誰是被投訴人),並提供足夠資料,讓估價署識辨及找出被投訴人,否則本署或無法處理有關投訴
- 配合估價署收集資料及調查的工作
- 以合理的態度提出投訴
- 對職員有禮及尊重
若投訴人未能就投訴個案提供估價署所要求的相關資料,調查進度及/或結果可能會受影響,估價署亦可能因未有足夠資料跟進而須終止調查。